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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 第6部分:数据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由 TC426(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复旦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4013-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6-02-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市场对智能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设备的需求空前增长。

各生产商都面临的一个问题,即:如何保证生产的智能建筑控制产品严格符合协议标准,并且可以与其他厂商的设备互联互通。

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有效的协议一致性测试国家标准及方案对设备实现进行检验。

随着一系列国际标准(如:BACNet、LonWorks等)的制定,智能建筑自动化领域正迅速走向成熟,协议一致性测试将具有更大的意义。

从标准化的角度看,协议一致性测试的重要性在于:为了验证协议实现与相关协议标准的一致性,必须进行协议一致性测试,可以说,不经过一致性测试,标准化的目的就没有达到。

一个有效的测试标准和测试系统,可以极大地简化测试序列的设计,使测试能自动、高效地进行。

目前,智能建筑自动化标准的制定和设备的制造仍然集中在欧洲及北美国家。

西方发达国家以及韩国、日本都早已将重要的建筑自动化一致性测试标准(如:BACNet 标准一致性测试)转换为各自的国家标准。

虽然中国投票赞成了诸多国际标准,但是至今为止,最新的一致性测试技术还没有中国的国家标准。

在这点上,反映了我国在建筑智能化、信息化技术领域自主开发能力以及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步发展能力还是处于较落后的水平。

为此,很有必要制定中国的智能建筑自动化系统协议一致性测试国家标准,开展相应的标准化研究及实践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中数据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的系统要求、协议状态机测试、服务支持测试、对象及对象属性支持测试、网络层/逻辑链路层/数据链路层/协议测试等相关技术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缩略语 5 系统要求 6 协议状态机测试 7 服务支持测试 8 对象及对象属性支持测试 9 网络层协议测试 10 数据链路层协议测试 11 特殊功能测试 12 IP功能测试 13报告测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