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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轻型汽车制动辅助系统(BA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1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084-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0-30
申报日期
2023-09-26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9-14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0-1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40 制动系统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动分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制动辅助系统(BAS)是一种功能,能够根据驾驶员制动需求的特征推断紧急制动事件,并协助驾驶员提供能够达到的最大制动速率或使制动防抱死系统进入全循环。

该功能能够有效缩短制动距离,有效提高车内乘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对轻型汽车制动辅助系统(BA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通过强制性标准加以规范,有利于提升汽车的行驶安全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车内乘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伤亡。

但我国至今无与之对应的国家标准,这种局面既不利于我国汽车安全新技术的规范化采用,也不利于检测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指导和规范汽车主动安全项目的进步与发展,因此,有必要制定轻型汽车制动辅助系统(BA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国家强制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制动辅助系统(BAS)的术语定义、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T 15089规定的M1 类,N1 类车辆。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般技术要求;性能要求(A型BAS性能要求,B型BAS性能要求);试验方法(试验变量,试验设备,试验条件,试验方法);A型BAS试验方法;B型BAS试验方法。附录A(规范性) FABS和aABS的试验方法,附录 B (规范性) BAS的数据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