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暗夜社区天文观测信号制作和发布规范》由深圳市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深圳市天文台)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主要起草人 郑建川 、梅林 、吕宇昂 、吴春海 、黄恒 、陈舒钨 、蔡守峰 。
备案号: 123913-2025。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暗夜社区天文观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