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由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市雅凯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牟锋 、方钱江 、邓磊 、陈林玲 、李英民 、张京街 、张戈 、王伟 、李成芳 。
93 土木工程 |
93.040 桥梁建筑 |
备案号:26008-2009。
本标准规定了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术语、标志、标志设置的原则、标志的构造、标志的反光与照明、标志的颜色及标志中汉字、阿拉伯数字、拉丁字大小写字母、标志的制作、标志的设置位置、标志牌的设置高度。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志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