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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J 61—2021
发布日期
2021-02-24
实施日期
2021-05-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12379—1990,HJ/T 61—2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1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4924-2022。

备案公告: 2022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包括现场监测、样品采集、样品预处理和管理、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表示、质量保证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辐射源环境监测。其他部门开展的辐射环境监测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