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71649-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污染物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与监控中心之间的数据传输,规定了传输的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格式,给出了代码定义,本标准允许扩展,但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标准中所使用或保留的控制命令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