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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电厂培训体系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核动力运行研究所中电投核电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方朝霞黄芳莫银良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NB/T 20454-2017
发布日期
2017-04-01
实施日期
2017-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83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99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964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的培训政策和管理程序、培训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培训方法及应用、培训资源管理、培训过程控制、培训体系有效性评价、培训记录控制等各项活动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与安全和质量相关岗位的人员培训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方朝霞
黄芳
莫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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