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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 TC136(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主要起草人 贺学英翟培军胡冬梅陈文祥郭健邓新立丛玉隆

目录

项目进度

修订了以下标准

GB/T 22576-2008 (全部代替)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
当前标准计划

20141243-T-464 已发布

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41243-T-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4-11-19
标准类别
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11.10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11 医药卫生技术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5189:2012。

采标中文名称:医学实验室 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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