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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装配式建筑 钢结构 预制构件与节点通用技术条件》由 TC454(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云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中建海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鸿路钢构中建科工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465-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19
申报日期
2021-12-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4-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4-2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60.01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60 建筑构件
91.060.01 建筑构件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20年12月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2020年)中提出“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农房建设方式。

”、“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

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筑业发展的重点,但目前我国建筑钢结构存在标准化程度不够、型材使用率不高、预制钢构件加工精度不够、构造措施不够完善、维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能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工厂化程度高、施工方便、建设周期短、绿色安全等优势,不利于装配式建筑钢结构产业化发展,制约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特别是其在民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亟需开展基于结构性能、建筑性能、经济性指标,及现有生产、加工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钢结构构件和节点通用技术条件研究,填补该领域空白,提升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质量,确定相关技术条件并形成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为保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与节点的性能满足要求,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了国内各地域该类产品的特点及参数的基础上,针对预制钢构件及其节点,提出明确性能指标要求及检验要求与要求,确保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与节点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维持。 2、本标准对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及节点的性能提出具体要求和指标,包括出厂外观及变形要求、加工精度要求、预制钢结构构件的涂装要求、以及节点连接要求等,并对钢结构预制构件与节点的检验规则和具体试验方法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