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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大黄栽培技术规程》由 TC557(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甘肃大黄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甘肃农业大学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成都试验站青海大学中科院西部高原生物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563-T-43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2-31
申报日期
2021-09-14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1-23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2-0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20.1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120 制药学
11.120.10 药物
归口单位
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大黄始载于《神农本草经》,是我国的四大中药之一,应用历史悠久,是一味泻热毒、荡积滞、行瘀血的良药。

大黄以其干燥的根和根茎入药,作为临床重要的清热泻火药,用途广泛。

大黄成分复杂,具有广泛的药理活性和多种功效,临床应用十分广泛。

甘肃礼县是掌叶大黄的传统道地产区,种植历史悠久,礼县大黄块大饱满,质地坚实,色泽鲜艳,气味清香,槟榔茬、朱砂点明显,锦纹清晰,品质优良。

礼县大黄因其珍稀的药用价值和重要的经济价值,近年来市场需求量迅速增加,并远销欧洲、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范围应用广泛,目前共有19个国家的法定药典将大黄定为可用药物。

近年来,市场对大黄的需求量逐步增加,由于对大黄的过度采挖以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大黄资源急剧下降,野生大黄物种已经到达濒危状态。

因此,栽培大黄替代野生大黄使用是保护大黄野生资源的重要途径。

随着大黄人工栽培的大面积规模化种植,病虫害发生普遍、入药品质不稳定等因素造成市售栽培大黄质量参差不齐,对产量和品质造成巨大的威胁,成为制约大黄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当地药农经济带来巨大损失。

因此,如何提高栽培大黄药材质量,使其质量稳定可靠是生产实际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综上所述,由于缺乏相应大黄栽培及初加工技术标准,全国的大黄目前存在着栽培技术粗放、田间管理技术不规范、初加工质量较差等问题,从而导致大黄规模化生产产量低下、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以及入药品质不稳定,无法实现大黄的优质优价。

为贯彻落实《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文件精神,科学指导大黄产业健康发展,急需制定《大黄栽培技术规程》国家标准,以便规范大黄的标准化种植、规范化管理,提高大黄的质量和产量。

从源头上保障出口大黄品质,提升出口大黄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大黄及其相关产业的规范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主栽大黄品种栽培及初加工的术语和定义、生产环境、育苗、选地、栽培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初加工和贮藏等方面操作技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掌叶大黄、药用大黄、唐古特大黄等我国主栽大黄品种的栽培及初加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