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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296-T-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4-22
申报日期
2021-06-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2-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2-2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99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99 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前电动汽车技术迅速发展,产业规模快速扩大,随之而来的新能源汽车事故也不断增加。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强安全监管,早在2016年,我国就提出了采用车辆实时状态监管的方式监管车辆状态。

新能源汽车监控作为电动汽车车辆安全的重要监管手段,自2016年推出以来,受到企业与消费者的高度重视,积累了丰富的电池监控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手段,有效推动车载动力电池行业的健康发展;减少起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监管常态化,现有GB/T 32960.3-2016标准部分定义存在异议,传输内容存在一定差异性,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技术进步,本标准部分采集内容已无法满足传输及安全监管需求,因此亟需对本标准进行相关修订,以强化远程安全监管能力,为新能源车辆安全预警工作进行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在原有GB/T 32960.3-2016标准规定的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平台间的通信,车载终端至平台的传输可参照执行。 本次标准修订主要对部分数据项有效范围、燃料电池及超级电容相关数据项、报警相关数据项、车辆停车静置后数据传输要求、不同状态上报信息时间周期以及其他存在异议的数据项等内容进行修改及增补。具体如下: a)增加了GB/T 34014《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以及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两项规范性引用文件; b)增加了车辆充电完成后、熄火下电后以及发生热失控报警期间车辆数据传输要求; c)增加了动力蓄电池单体电压数据、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燃料电池电堆数据、超级电容器数据、超级电容器极值数据信息传输要求; d)增加了整车发生热失控时的数据传输要求 e)增加了事故信息上报内容, 删除统计信息上报内容; f)增加了“电池管理系统数”、“电池管理系统对应动力蓄电池包个数”、“动力蓄电池包编码”数据传输格式和定义,取消了可充电储能装置子系统定义,变更为针对BMS系统个数进行区分与采集,删除了“可充电储能子系统数”、“可充电储能系统编码长度”及“可充电储能系统编码”数据传输格式和定义; g) 增加了整车数据中加速踏板行程值、制动踏板状态数据传输 h) 增加了动力蓄电池单体电压数据、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燃料电池电堆数据、超级电容器数据、超级电容器极值信息类型标志; i)增加了动力蓄电池单体电压数据、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燃料电池电堆数据、超级电容器数据、超级电容器极值数据传输格式和定义; j)增加了燃料电池氢量和环境温度数据格式和定义; k)增加了“热失控报警”等级及报警标识位,增加了燃料电池系统、超级电容系统、发动机、驱动电机涉及的相关报警标识位,增加了报警等级数据传输格式和定义; l)增加了数据分帧方案; m)修改了车辆信息上报的时间周期要求为最大应不超过10s; n)修改了整车数据中车速、里程、总电压、总电流、SOC有效值范围及绝缘电阻取值定义; o)修改了“可充电储能装置电压数据”描述为“动力蓄电池单体电压”;更改了“可充电储能装置温度数据”描述为“动力蓄电池温度”;更改了“极值数据”描述为“动力蓄电池极值数据”; p)修改了动力蓄电池极值数据格式和定义以适应当前分帧方案; q)删除了动力蓄电池单体电压数据、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及动力蓄电池极值数据中“可充电储能系统号”格式和定义,增加“动力蓄电池包号”格式和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