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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导则》由 TC550(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2968-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1-04-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6-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6-2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8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归口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在 “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我国将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将超过12亿千瓦,电化学储能作为优质的双向调节灵活性资源,在未来新型电力系统中起到核心支撑作用,必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目前,各省份密集出台储能相关激励政策,促进储能参与电力电量平衡、辅助服务源/网/荷、参与需求响应和辅助服务等多种场景应用,预计2030年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有望达到1亿千瓦,是2020年的40倍。

近年来,电化学储能标准化工作在“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推进下发展迅速,标准系列内容涵盖储能设备、集成设计、并网技术要求、并网检测及施工验收等多个方面,为我国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建设、运行及维护提供了标准指导。

然而,对于已建成的储能电站,目前还缺乏相关的技术评价标准,无法对项目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及影响进行客观评价,不利于经验总结及后继新项目的决策。

因此,制定化学储能电站后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后评价工作,对提高储能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监督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降低投资项目的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技术水平、效果与经济效益、环境与安全、可持续性等后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且容量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其他电化学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4.1 后评价原则 4.2 后评价指标体系 4.3 后评价方法 5 资料搜集 5.1 建设资料 5.2 运行资料 5.3 经济资料 6 电站技术水平评价 6.1 电站建设质量评价 6.2 电站功能及性能评价 6.3 电站可靠性评价 6.4 电站运维水平评价 7 电站效果与经济效益评价 7.1 效果评价 7.2 经济效益评价 8 电站环境与安全评价 8.1 环境评价 8.2 安全评价 9 电站可持续性评价 9.1 电站寿命指标 9.2 装备质量综合指数 10 后评价报告 10.1 一般规定 10.2 后评价流程 10.3 后评价报告内容 10.4 成功度评价 10.5 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