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第1部分:疾病》由 TC478(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福建中医药大学 、辽宁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中日友好医院 、重庆市中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江苏省中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上海市中医医院 、中华中医药学会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1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
本次修订拟以编制一个既能充分反映中医药学术本体、充分兼顾当代中医药临床与卫生保健实践需求,还能兼容国际标准规范、引领国际标准发展态势的中医临床术语国家标准体系为修订原则。
主要解决《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国内中医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传统医学章节术语标准体系不相兼容的问题,并根据当代中医临床实践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术语标准体系,使修订后的国家标准能更好的适用于中医医疗和健康管理、卫生统计、中医临床医疗质量评定,以及中医药科研、教学、出版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领域。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医疗、卫生统计、中医病案管理、中医临床医疗质量评定、科研、教学、出版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领域。 主要技术内容:本次标准在原国标的基础上,从编码方式、命名规范、编写体例、分类体系、定义格式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解决了中医疾病名术语代码可扩充性不足、一码多义、术语命名不规范、分类体系不统一等问题。此外,通过新增“可选用词”项,扩大了中医疾病名术语的涵盖范围,兼顾了不同地域对中医疾病名的使用习惯;通过对旧版国标疾病分类体系及ICD-11疾病分类思想的解析,制定了既与WHO ICD-11疾病分类体系相衔接,又具有中医学术理论支持,与中医临床路径相一致的疾病分类体系;本次的修订版制定了详尽的定义规范,强调一个完整的中医疾病名术语定义应该具备病因、病机、病位、临床特征、所属疾病类别等基本要素,并按照术语定义规范其适用范畴,从而使其能更好地适用于中医医疗和健康管理、卫生统计、中医医疗质量评定等工作,以推进中医药学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