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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159-T-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20-12-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3-05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3-1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80.01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80 商用车辆
43.080.01 商用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在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纯电动乘用车技术也在快速提升。

为适应技术发展趋势,考虑更小尺寸、较低速度、短途行驶等特殊使用需求,需要对2012年发布实施的GB/T 28382—201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部分技术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

修订后标准将涵盖包括微型纯电动乘用车在内的多种车型,针对外廓尺寸、整备质量、行驶速度、续驶里程等不同特性,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以促进技术进步、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纯电动乘用车(含微型纯电动乘用车),规定了纯电动乘用车(含微型纯电动乘用车)的外廓尺寸,整车整备质量、碰撞后安全、制动性能、稳定性、车辆动力性能、动力蓄电池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