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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由 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37SC9(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864-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6-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5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船舶生活污水按污染负荷的不同分为“黑水”和“灰水”。

其中黑水包括厕所、医务室、诊所和活畜饲养处的排水;灰水是指污染负荷较小的厨房、洗涤和洗浴等的废水。

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 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定义船舶生活污水为黑水或混有黑水的废水。

船舶生活污水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活污水,与城市生活污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其产生和排放又受到独特的环境影响,有明显的区别特性。

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是通过收集管路将卫生和医疗舱室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贮存舱或污水处理装置内。

目前重力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真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在船舶上均有广泛的应用,但国内还没有专门的标准对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典型结构、材料选用、管径要求、管路加工制作和布置安装等进行规定,因此急需制定本标准,为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设计制造提供指导。

本标准是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船舶防污染重点标准研究”的成果之一,具备技术研究基础;标准中的主要技术要求符合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中对生活污水排放的相关要求;本标准研制过程中通过了全国船用机械标技委海上环保分技委(SAC/TC137/SC9)的立项技术审查,符合国家标准的定位,满足立项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功能、组成、设计条件、设计原则和要求、管路加工制作、布置安装、密性试验、隔热包敷、管系标示。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设计。 本标准通过对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中真空和重力管路设计的典型结构,真空和重力管路材料选用及管径要求,真空和重力管路加工制作,真空和重力管路布置安装等开展研究,确定适合船舶生活污水真空和重力管路设计的设计方案及设计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