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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 第2部分:电解法》由 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37SC9(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20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6-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5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40 空气质量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归口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全球船舶每年携带的压载水约有120亿吨,每天存在于船舶压载水中随船周游世界的生物多达7000种,这些生物一旦入侵新的适宜生存区域,就能不可控制地繁殖,严重破坏当地海洋生态平衡。

船舶压载水造成的海洋环境危害,已被全球环境基金组织确认为海洋的四大威胁之一。

因此,为了减少压载水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压载水公约)。

国内出台了CB/T 4399-2014《船舶压载水电解法处理系统设计与安装》,而国外尚未有相关行业标准。

为了保证压载水电解法处理系统满足IMO以及USCG的规范和法规要求,有必要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标准的研究和更新,用于指导国内的电解法压载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和制造,更好地应对USCG法规和IMO公约在2019年正式生效后的挑战,增强国内电解法压载水处理系统在全球压载水处理市场的竞争力。

本标准是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船舶防污染重点标准研究”的成果之一,具备技术研究基础;标准中的主要技术要求符合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及压载水公约最新要求;在标准草案研制过程中已与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分技术委员会(SAC/TC137/SC9)开展充分技术交流,并通过该分技委的立项技术审查,符合国家标准的定位,满足立项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船舶压载水电解法处理系统的设计指标、设计选型、处理系统的组成及要求和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压载水电解法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与验收。 本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分别开展温度、盐度对电解法压载水处理系统影响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船舶压载水电解法系统设计与安装》(CB/T 4399-2014)进行修订,修改并增加相关内容,明确了压载水电解法处理系统的设计指标、设备选型、系统组成及各组件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产品资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