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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84(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567-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5-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31.260
31 电子学
31.260 光电子学、激光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20世纪,激光器是和原子能、半导体、计算机并列的四大技术发明之一,彻底改写了人造光源科技发展的历史。

激光自1960年诞生以来,因其单色性、方向性、高亮度(高功率密度)和便于控制等显著特点,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在军事上的激光测距、跟踪、制导、光电对抗、战术激光武器等,工业上激光焊接、切割、打标、增材制造/3D打印和微纳加工等,医疗健康领域的外科、内科、针灸、美容等治疗和康复,新能源领域大功率激光器被用于受控核聚变,在互联网和电子信息行业的激光通信、信息存储、全息、办公打印机、激光显示等产品已经进入家庭,新兴人工智能领域的无人驾驶激光雷达、机器人传感、自动识别等,激光应用已经渗透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大领域,为推动人类的技术进步做出了杰出贡献,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随着高亮度、高效率、长寿命为特点的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为代表的固体光源的进步,带动了第三代绿色照明技术的更新换代,得到了迅猛发展。

特别是我国从2006年起的连续三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三代半导体照明”技术和产业推广的国家战略,再加上“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国家级政策引导下,LED照明产业取得了显著成效,LED照明、显示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国LED全产业链规模超过6260亿元,近5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大于 20%,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LED制造和出口基地。

因为LED的发光特性(光谱、高功率密度、方向性)非常接近于激光,直接用LED作为光源的医疗、保健等应用设备已经开发成功,用于临床试用。

值得重视的是,国内多个厂家的多个批次的LED照明产品,因光辐射安全不合格或因关注不够,受到欧盟指令等强制性技术壁垒的限制,导致出口受阻造成较大损失。

但在利用激光、LED等人造光源的优势、获得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国内外激光和LED蓝光伤害人眼的光辐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近年儿童使用玩具激光笔、LED蓝光、紫外线灯、浴霸红外线灯等导致儿童、婴幼儿眼睛损伤甚至造成永久失明的事故,多次在央视等主要媒体曝光。

可以说,对激光和LED等非相干光的光辐射危害的认识是多年来伴随人眼受到伤害、或者是出口受阻遭受经济损失而逐步建立和加深的。

目前,激光和LED等人造光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已经逐步被普通民众知晓,也引起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光辐射安全成为国家强制标准是理所当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国家标准委《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方法》和工信部相关强制性标准整合结论,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归口的《GB 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一部分 设备分类、要求》和《GB 18490-2001 激光加工机械 安全要求》2项强标需要整合修订。

这2项标准都是等同转换IEC/TC76的标准,其中第一项标准是IEC60825激光安全系列十几项标准中的最基础的通用性标准,国家标准于1987年发布第一版,1995年、2001年、2012年 分别进行修订换版,至今已经30多年,已经构成了激光安全的完整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安全分类和要求,光纤通信、激光显示与表演、防护屏、分类测量、用户指南等多种应用安全,以及为指导企业执行60825-1标准对产品和应用进行安全检查的清单;第二项是2大国际标准机构联合发布的ISO/IEC 11553标准,是“激光加工机械”类产品贯彻落实IEC 60825系列标准的具体细化,对激光的安全控制和防护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更强,国家标准于2001年发布,其余2个推荐性标准已经完成技术审查、上报、等待国标委发布。

2项标准对我国激光安全的宣传、认知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基于2项标准对激光产品安全的目的和要求相同,符合本次强标整合的范围。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发光产品及其工作过程、工作场所、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等相关的光辐射安全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激光、灯具、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器等光电产品的设计、生产、检测、安装、使用全过程的光辐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于以医疗为目的的治疗部位的光辐射安全管理。 2、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强制规范的适用范围、光辐射安全的分级要求、发光产品的光辐射安全要求(制造商的要求、使用要求)、光辐射安全管理等主要内容,详细规定了光辐射安全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光辐射安全的分级要求,不同波长、光强等技术特性产品的光辐射安全等级和标识,发光产品和工作场所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操作人员的光辐射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安全防护,生产和使用单位的光辐射安全事故预案和安全监督检查等。 现行的GB7247.1(IEC60825-1)标准中,激光产品安全共分4大类7小类,即1、1M 、2、2M、3R、3B、4类(最新的IEC60825-1中分为4大类8小类,增加了1C类的医用激光设备安全等级,国标待换版),显然原标准的分类太细有利于专业人士的理解和实施,但不利于被广大民众理解和操作。 现行的GB/T 20145(IEC62471)系列标准,对非相干光的光辐射安全分为4类,风险由低到高依次为豁免类—0类、低风险类—1类、中风险类—2类、高风险类—3类。 本规范从便于普通民众理解和使用的角度,整合GB7247.1和GB/T 20145的2大系列标准的光辐射安全分类方法,基本以GB/T 20145分4类的整合方案,针对眼睛和皮肤的危害风险程度不同分为4级:极低风险级、低风险级、中风险级、高风险级。确定了和GB7247.1激光安全标准的对应关系:对眼睛和皮肤危害风险都极低的规定为极低风险级(1、1M),对眼睛有低风险、皮肤极低风险的规定为低风险级(1C、2、2M),对眼睛有中高风险、皮肤为低风险的规定为中风险级(3R),对眼睛有高风险、皮肤中高风险的规定为高风险级(3B、4)。这样既保证了激光和非相干光产品的分级特征明确和一致,便于产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对标准的理解使用,更有利于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 本规范适当简化了光辐射安全标准的技术内容,突出了企业的光辐射安全管理主体职责,规定了简便易行的光辐射安全控制、管理和防护措施要求,便于企业执行,也便于主管部门监督。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既有利于保证人员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促进激光、LED等新型光源在《中国制造2025》的先进制造和绿色节能照明等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中发挥引领作用,社会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