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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爆炸性环境设备防爆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582-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5-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60.20
29 电气工程
29.260 特殊工作条件下用电气设备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目前,爆炸性环境领域缺少一个总体的系统法规性强制标准,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爆炸性环境领域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整合形成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

本规范即为拟整合形成的强制性标准,其制定目的为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安全保护以及设备和防护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销售、场所分类、选型、安装、使用、检修和维护等提供技术基础,从而保障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

意义:本规范整合了所有现有爆炸性环境用设备领域标准的共性要求,作为顶层国家强制性标准,统领全局,便于管理,这样既减少了强制性标准数量,也能保证了石油、煤炭、化工等领域的生产安全,做到强标、推标合理布局,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保证行业的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爆炸性危险场所设备设施防爆保护要求,以及设备和防护系统在设计、制造、检验、销售、场所分类、选型、安装、使用、检修和维护时的共性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防爆安全保护,以及爆炸危险场所用设备和防护系统。可作为爆炸危险场所设备设施防爆保护的最低要求,以及各类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防爆安全内容的结构基础,和爆炸危险场所设备和防护系统设计、制造、检验、销售、场所分类、选型、安装和使用的技术基础。 主要技术内容:技术要求,包括总则、设备和防护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确定设备类别及其保护级别的准则、设备和防护系统设计和结构的防爆安全基本要求;管理要求,包括对危险场所设备设施防爆安全保护的管理要求,危险场所划分及设备和防护系统选型规定;证实方法,包括包括检验项目、检验规则、检验和评定结果;爆炸性危险场所划分原则(附录)、设备和防护系统选型原则(附录)、促进保护潜在爆炸性环境工作人员安全的特殊要求(附录)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的场所的警示标志(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