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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信息安全技术要求》由 TC83(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34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申报日期
2020-05-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6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和电子商务高速增长的大背景下,电子合同应用呈现出爆发增长态势,市场规模已达到百亿规模。

其中机构用户数千万,个人用户超过4亿,在电子合同平台上签署的电子合同超过100亿份。

电子合同承载的是社会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重要的信息,所以电子合同平台的信息安全十分重要。

涉及到电子合同的使用者,缔约方的信息安全,同时涉及了基础信息安全,制度流程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安全,工程系统安全等方面。

在2020年初的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电子合同以其优势的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在抗击疫情,协助复工复产等方面都体现了前所未有的功效,各行业对电子合同的需求非常强烈。

市场参与者如雨后春笋一般成立公司提供业务服务,难免良莠不齐。

业务需求更是以几十倍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电子合同相关的标准明显滞后于实际市场业务的增速。

制定电子合同平台信息安全的相关标准,能够推动数字化建设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创新,既可保障商业客户的信息安全,也能够保护使用者的隐私信息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电子签名合法性要求、工程安全、电子合同订立过程安全、电子合同平台安全、数据安全和司法举证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平台的设计、开发、运营和电子合同订立过程。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电子签名合法性要求; 2.工程安全; 3.电子合同订立过程安全; 4.电子合同平台安全; 5.电子合同存储安全; 6.数据安全; 7.司法举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