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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炸药制品通用技术条件》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571-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5-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3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30 爆炸物、焰火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震源药柱和起爆具均属于工业炸药制品,两类产品分别有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5563-2005《震源药柱》和强制性行业标准WJ 9045-2004《起爆具》,按照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的要求,将GB 15563-2005《震源药柱》和WJ 9045-2004《起爆具》整合为《工业炸药制品通用技术条件》(已列入《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表》)。

GB 15563-2005《震源药柱》和WJ 9045-2004《起爆具》主要用于震源药柱和起爆具的分类和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应用于产品制造和验收领域。

两标准发布实施至今,随着科技进步,产品、结构、工艺条件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产品标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对于提高标准的严格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产品安全性能,降低各环节总成本、杜绝安全生产环保事故、实现优质供给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规定工业炸药制品的产品、结构、工艺设计的本质安全要求,科研、试验、销毁、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基本要求,适用于工业炸药制品的产品、技术、工艺的研发、生产、验收、贮存、运输和使用。与GB 15563-2005《震源药柱》和WJ 9045-2004《起爆具》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定义了工业炸药制品,针对通用技术特性界定了标准适用范围; ——取消原产品标准中分类、产品爆轰性能推荐性要求; ——对安全性能、试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标志(识)和包装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增加产品配方设计、结构设计、工艺研发的本质安全要求; ——增加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增加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基本要求; ——增加安全防范和管控要求; ——增加产品在爆破作业使用过程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