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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船舶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447(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569-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5-12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81.040.30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81.040 玻璃
81.040.30 玻璃产品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玻璃作为轮船上重要的窗口材料,其安全性能不仅关系到船的运行安全,也关系船上乘客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便于企业及相关执法部门对标准的使用,因此申报本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将GB14681.1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 第1部分:船用矩形窗电加温玻璃和GB11946船用钢化安全玻璃 整合精简,将涉及人身安全的性能编制本标准,便于适应当今高铁技术的发展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用玻璃,包括船舶用钢化玻璃、电加温玻璃等。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为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