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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制冷空调设备 安全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38(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574-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20-05-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20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200 制冷技术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制冷空调设备量大面广,广泛应用于国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长年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有效提升了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但是制冷空调设备有制冷剂、油、水和其他物质的混合,比如由于温度和压力,有意或无意的从化工和物理方面影响系统内部。

当从系统中释放出来,它们有些有害的特性会危及人员、财物安全,甚至直接或间接危害环境(ODP、GWP)。

制冷空调设备产生的危害不仅取决于设备内部的过程和功能,也取决于外部因素。

潜在危害包括:极端温度的直接影响、压力过高、液态的直接影响、制冷剂泄漏的影响、机械转动部件的影响以及电气安全等。

本标准的目的是促进制冷空调设备的安全设计、建造、处置、安装和运行,用以减少制冷空调设备或制冷剂对生命、财产和环境的危害。

本标准直接关系到制冷空调设备所在场所及其附近区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它包括整个制造系统的规范,制定本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制冷行业HCFCs类制冷剂第二阶段淘汰管理计划,R32、NH3、CO2、HCs类以及HFOs类制冷剂为主要替代物,将在制冷空调设备领域推广应用。

但是,上述替代制冷剂大部分均具有可燃性,采用新的替代制冷剂后,会对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测试以及安装条件等安全方面带来新的变化。

因此,应对新的替代制冷剂在制冷空调设备中的应用,迫切需要制定新的制冷空调设备安全要求标准,以此推动新型环保制冷剂的推广应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与制冷空调设备有关人身、财产以及环境安全的要求。本标准还规定了有关试验、调试、标记以及文件编制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冷空调设备的设计、建造和安装,包括与之直接连接的管路、部件、材料和辅助设备。本标准还适用于所有大小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制冷空调设备,包括热泵。本标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制冷空调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