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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再生钢铁原料》由 TC318(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欧冶链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008-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0-16
申报日期
2020-05-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80.01
77 冶金
77.080 黑色金属
77.080.01 黑色金属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再生钢铁原料是指不能按原用途使用且可以作为熔炼原料回收利用的钢铁碎料及旧钢铁制品。

2019年我国钢产量为9.96亿吨,再生钢铁原料约为2.4亿吨,再生钢铁原料在钢铁生产,特别是短流程生产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根据国际回收局(BIR)统计资料,2017年,除中国以外,其他国家平均再生钢铁原料比超过50%,而美国、欧盟、日本的炼钢再生钢铁原料比分别为72.1%、55.5%、34.2%。

我国因回收再生钢铁原料资源量少,再生钢铁原料比仅为20%,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

再生钢铁原料是钢铁冶炼必需的两大原料之一,是绿色的炼钢原料,多消耗再生钢铁原料是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

钢铁冶炼的两大主要原料分别为铁矿石和再生钢铁原料,采用再生钢铁原料生产,由于节省焦炉、烧结机和高炉等污染排放比较高的工序,极大的减低了硫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碳CO2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大为降低。

与使用铁矿石相比,用再生钢铁原料冶炼一吨钢,可节约1.7吨精矿粉,减少4.3吨原矿开采;可节约350千克标煤,减少1.6吨 CO2排放,3吨固体废弃物。

因此,再生钢铁原料是保障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绿色原料。

2019年全球再生钢铁原料贸易量为1.03亿吨。

主要进口国家为土耳其、韩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主要出口国家为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欧盟区域内国家有进有出。

这些国家均将再生钢铁原料视为钢铁冶炼的主要原料进行管理。

今年以来,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大量吞噬钢铁行业利润,其主要原因,是国内再生钢铁原料资源供应不足引起的。

因此,鼓励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可以起到缓解资源不足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进口铁矿石价格大幅上涨。

2019年我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仅为18.4万吨,与世界1.03亿吨的交易量相差甚远。

使用再生钢铁原料生产,可以减少炼钢污染物排放;同时,使用再生钢铁原料,可以缓解我国进口铁矿石的压力,缓解我国钢铁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资金压力。

因此,加强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及使用,是促进行业节能减排,缓解钢铁行业过度依赖进口铁矿石生产的重要保障。

由于我国没有针对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导致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的过程中,没有标准可依。

而现行的国家标准GB/T 4223-2017《废钢铁》,主要规定了国内废钢铁的分类和相关要求,不适用于作为进口优质再生钢铁原料的标准依据。

2020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回复发展改革委对《铁矿石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35)》的征求意见,针对其中“制定回收钢产品质量标准,推进境外回收钢产品进口和资源利用”的表述,标准技术管理司组织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研究,认为无不妥。

同时,标准技术管理司建议修订GB/T 4223-2017《废钢铁》国家标准。

通过修订,增加对进口优质废钢产品的规定,包括:分类及管理,尺寸、厚度、堆比重、化学成分、杂质物含量、放射性等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将更名为《再生钢铁原料》,并拓宽适用范围,提高技术指标。

为了提高我国再生钢铁原料的合理应用,促进优质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进口,同时引导产业规范发展。

经多方研究,决定申请修订GB/T 4223-2017《废钢铁》国家标准。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再生钢铁原料》; 2)拓宽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3)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4)增加了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的种类; 5)增加了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的技术要求; 6)修改有害杂质元素磷、硫、铜、砷等的含量; 7)调整破碎料的堆比重要求; 8)调整再生钢铁原料中的夹杂物要求; 9)完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等内容; 10)完善标准文本新的表述方式。

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将符合当前的市场形势及使用要求,促进优质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缓解国内再生钢铁原料及铁矿石应用的成本压力,提升再生钢铁原料的质量水平,满足国内国际贸易需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炼铁、炼钢、铸造及铁合金等冶炼时作为入炉原料使用,回收加工利用以及进出口贸易使用的再生钢铁原料。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钢铁原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交货条件、检验项目与检验方法、验收规则、运输和质量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