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制药机械(设备)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指南》由 TC356(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985-Z-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20-03-16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20.30
11 医药卫生技术
归口单位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制药行业加速发展过程中,计算机化系统版本更新换代极快。

随着国家药政监管力度的加强和中国GMP(2010版)的实施,特别是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计算机化系统和确认与验证两个附录的公告(2015年第54号)发布实施,对制药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验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计算机系统验证应该贯穿于计算机化系统生命周期的全过程。

同时,制药机械(设备)进入国际市场时,也急待提高验证水平满足国外严格的监管。

而目前国内制药机械(设备)在进行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时,无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的流程和方法,没有统一的可具操作性的指南,导致大家对验证的要求参差不齐,验证的流程、方法和数据差别较大,未能够全面执行法规规定的全周期管理及风险管理,目前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安全快速发展的、急待突破的瓶颈。

本指南的制定,可以规范药品生产过程中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的原则、流程、方式、追溯规定,为制药领域的产品工艺研发、设计、检查、检验等多方面验证提供指导,以实现制药行业现代化的管理规范化、验证流程化、质量标准化,确保验证主体符合中国的GMP法规要求,达到预期使用目的,同时保证验证数据完整可靠,降低来自于系统的风险,最终保证药品的生产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的制药机械(设备)的计算机化系统。计算机化系统应由一系列硬件和软件组成,以满足特定的功能。 本指南主要技术内容: 1, 术语和定义; 2,计算机化系统的原则; 3,人员要求; 4,系统的测试和操作规程要求; 5,系统的安全性和应急处理要求; 6,数据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要求; 7,系统的技术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