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舶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持系统 第1部分:供气系统》由 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47.020.20 船用发动机和推进系统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3121-1:2019。
采标中文名称:船舶与海上技术 船舶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持系统 第1部分:供气系统。
在船舶碰撞和搁浅等海上事故中,过度损坏和浸水会导致船舶沉没、倾覆或妨碍其必要导航设备的使用。
由于船舶有水密舱壁、门、舱口和其他装置,浸水事故通常可以在事故前期减轻。
使用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作为气体供应系统,通过和浮箱组成的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支持系统。
供气系统为浮箱提供充气介质。
当船舶有沉没或倾覆的危险时,固定式灭火器总管可被视为进气口。
当向浮箱供应介质时,应按照SOLAS公约第2章第4条关于的要求固定灭火系统,不影响灭火效果。
供气系统确保使用惰性气体介质的气体供应系统的功能,用于充气浮力支持系统的浮力室的充气,该浮力支持系统为被淹没的船舶提供剩余浮力,并可安装在机舱和/或货舱中。
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因此为了规范船舶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持系统的供气系统研制和生产,急需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持系统的供气系统的一般要求、安装和启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浸水防护用充气浮力支持系统的供气系统的设计、研制、使用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