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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身份识别 第10部分:三维空间位置标识编码》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大数据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赛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激速智能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842-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19-11-12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100.01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100 开放系统互连(OSI)
35.100.01 开放系统互连(OSI)综合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无人机应用的大发展,对无人机的管控工作越来越重要,没有无人机的有效管控,就没有无人机产业的持续发展。

空间位置信息是无人机管控中的核心信息,在无人机的生产、制造以及执行各类飞行任务的过程中,无人机的位置在哪里都是关键问题。

无人机三维空间位置标识是无人机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没有对无人机空间位置的有效识别,就谈不上对无人机的监管。

由于无人机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侦查性、不可控性,因此随着无人机数量的不断增多、速度不断加快、飞行高度不断提高、飞行时间不断增长,更需要对无人机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的位置信息进行统一的监督和管控,存储并标识其相关位置信息。

无人机空间位置标识编码具有紧迫性和重大意义。

无人机的标识识别有多种技术手段,涉及编码、卫星定位、通讯导航、数据融合等多种技术,有必要针对关键技术指标开展验证和测试工作,必须制定相关测试标准。

本标准通过研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身份识别三维空间位置标识编码内容,将从空间位置角度出发,统筹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三维空间位置标识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实施,实现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过程中,无人机生产厂家位置、无人机用户位置、空域位置、无人机实时位置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均按照统一格式被识别、被监管,及时对于发生违规、违法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和运营人进行责任追究,进而提升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识别和管理水平。

可高效支持无人机位置实时监控、地理围栏与敏感区域限制、碰撞隐患检测、航迹规划、低空空域管控等无人机应用场景。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身份识别的与空间位置相关的内容,涵盖三维坐标向网格编码的转化要求、空间信息编码规则,无人机三维空间位置标识编码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服务无人机生产厂家位置管理、无人机用户位置管理、空域位置管理、无人机实时位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