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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电子)》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山东太阳鸟服饰有限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安思尔(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福建春晖服装科技有限公司代尔塔(中国)安全防护有限公司雷克兰(北京)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中科贝思达(厦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873-Q-45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5-09
申报日期
2019-11-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3-2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01 防护设备综合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个体防护装备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技术措施还不能完全消除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时,佩戴个体防护装备就成为劳动者防御外来伤害,保证个人安全和健康最后、也是唯一的手段。

中国的电子工业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形成了军民结合、专业门类比较齐全的新兴工业部门。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电子生产和消费国家,其从业人员数位居工业行业大类的首位。

然而,由于电子行业不同产品所采用的原辅材料各不相同,采用落后生产工艺与高科技先进生产工艺的企业并存,从元器件的制造到产品的组装和检测,都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现有的调查资料和文献显示,该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繁多:化学因素有100多种,其中有机溶剂40多种,金属与类金属10多种;物理因素10多种,从而导致各种安全事故频发,对人身、环境及社会产生诸多风险。

本标准的制定,将为广大电子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管理提供配备、执法和监管的依据,并为我国电子企业提供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指导和配备约束,从而保障我国广大电子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行业中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和配备等。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危害因素的辨识、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