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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取水定额 第XX部分:水泥》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99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19-10-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5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25 工业用水
归口单位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为严重缺水国家。

一方面水资源短缺,另一方面却浪费严重。

目前,我国工业用水效率总体水平较低,与世界先进水平相差悬殊,而工业节水潜力巨大。

随着工业进场的加快,工业用水将大幅度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解决水资源供需缺口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节约用水,而制定取水定额是缓解我国水资源现状严峻这一国情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节水管理深入改革的客观要求。

据统计,2016年我国水泥总产量约24亿吨,行业耗水总量为7.8亿立方米。

对于单个日产5000t、配备9MW余热发电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企业而言,其年产150万吨熟料,200万吨水泥,年耗水总量约65万立方米(其中余热发电年耗水量约35万立方米)。

因此,制定水泥生产企业的取水定额对于促进水泥企业节水技术进步、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节水型社会,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生产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水泥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2、主要技术内容 结合现有的国内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文献及水泥企业生产用水情况,研究水泥生产企业取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现有企业、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先进企业及领跑企业的取水定额和定额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