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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规范》由 314(民政部)提出,委托TC315(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434-Q-31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1-04
申报日期
2019-08-01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8-21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9-2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提出部门
民政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加快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任务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质量与安全,有力保证、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实施监管与处罚提供依据,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安全可靠、规范放心的服务。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风险防范。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评估观察、服务安全、安全保障、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规定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评估观察包括:入住评估、持续评估、服务措施 服务安全规定了服务中的下列安全措施:防窒息、防压疮、防坠床、防烫伤、防伤害、防跌倒、防走失、危机干预、文娱活动、医疗护理、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约束用具、膳食服务、药品管理、清洁洗涤服务。 安全保障规定了保障服务中的环境安全、危险物品、吸烟管理、信息安全、保密、财产。 安全管理规定了安全管理中的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