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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土方机械与建筑施工机械 带有内部电源的机器的电磁兼容性 第2部分:功能安全的附加电磁兼容性要求》由 TC334(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744-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19-07-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53.100
53 材料储运设备
53.100 土方机械
归口单位
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3766-2:2018。

采标中文名称:土方机械与建筑施工机械 带有内部电源的机器的电磁兼容性 第2部分:功能安全的附加电磁兼容性要求。

目的意义

土方机械和建筑施工机械是我国国家基础建设中的战略性技术装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大促进了各类电气、电子和信息设备在土方机械和建筑施工机械上的广泛应用。

电子设备集中应用在机器智能化、精密控制、电子控制、故障检测等领域,对机器的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和工作效率起着决定性作用。

机器的电气/电子设备和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能要求机器或系统能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因此,为了确保机器在复杂电磁环境下能正常运行,必须提高机器抗电磁环境骚扰的能力且不断提升机器功能安全的完整性。

机器和系统的功能安全在其他国际标准中有充分的规定,然而,这些标准都没有考虑到:电磁场对土方和工程机械的特殊方面的影响;电磁兼容现象对使用电气/电子元件的与安全有关的机器控制的功能安全的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评估典型电磁兼容性(EMC)现象对机器控制装置功能安全影响的要求和方法,其非军用技术性能指标参数代表在所有重要的技术上,同时发生的和已知的此类表现的总体。

该标准将扩展土方机械和建筑施工机械的使用环境和工况,指导设计人员开展机器电磁兼容性的进一步研究和应用,促进机器功能安全完整性的提升。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土方机械和建筑施工机械(钻探及基础施工设备;混凝土和灰浆的制备、输送、捣实设备及钢筋加工设备;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的电磁兼容性(EMC)评估的试验方法和验收准则。 本部分适用于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SRP/CS),其使用的电气/电子组件性能等级应等于或高于ISO 13849-1:2015中规定的PL=b等级的设计要求。它还涉及符合PL=b等级要求且安装在机械上的电气和电子部件或独立ESA部件。评估下列电磁骚扰现象: ——不同场强和频率的非机载源辐射电磁场; ——不同场强和频率的机载源(天线内部/外部)辐射电磁场,; ——静电放电; ——传导和耦合电瞬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