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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轮椅车 第30部分:改变乘坐者姿势的轮椅车 测试方法和要求》由 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48SC1(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轮椅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上海互邦智能康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凯洋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熟市平方轮椅有限公司吉芮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085-T-31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19-07-16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180 残障人员用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轮椅车分会
主管部门
民政部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7176-30。

采标中文名称:轮椅车 第30部分:改变乘坐者姿势的轮椅车 测试方法和要求。

目的意义

目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轮椅车已经成为下肢功能障碍者不可或缺的移动辅助器具。

多功能、姿态转换的轮椅车越来越受到消费者喜欢,但由于有站立、倾斜等功能,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轮椅车乘坐者的安全。

现在已发布的轮椅车有关质量的技术标准仅考虑普通没有姿态改变的轮椅,未考虑姿态改变、重心改变对轮椅车安全性的影响,因此应该转化本国际标准,制定国家相关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能在正常使用时由乘坐者或护理者操作、用手动或电动方式改变乘坐者姿势的手动和(或)电动轮椅车的测试方法及安全和性能要求。这些改变包括椅背后仰、椅座翘起、上升和站立或它们的组合。为了实现这些功能,轮椅车需要一些附加的机构和机械结构。本部分规定了需要评估轮椅车可调节范围配置的不同功能和强度测试。 本部分不适用于由操作者调节的身体支撑系统(OABSS)仅为可单独调节的腿或头部支撑装置(如提升式腿支撑)。 本部分不适用于为乘坐者个性化定制或设置的轮椅车。本部分也不能反映诸如乘坐者移动、垫子厚度和增加辅助设备(如呼吸支持设施)等影响轮椅车稳定性的其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