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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429-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9-06
申报日期
2019-06-10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6-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7-2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87.040
87 涂料和颜料工业
87.040 涂料和清漆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中国汽车、轨道交通等行业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车用涂料工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车辆在制造、营运、维修、拆解等过程中由于涂料的使用会直接或间接产生大量对环境或人体有害的物质,而影响人类身心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中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等。

我国在2009 年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4409-20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但仅对部分溶剂型汽车涂料进行VOC控制,对水性和溶剂型汽车涂料进行部分限用溶剂和重金属含量的控制,未涉及汽车修补用涂料、零部件涂料、轨道交通涂料、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其他车辆涂料,对溶剂型涂料外的其他车用涂料未限制VOC,也未对涂料中含有的二异氰酸酯、卤代烃等有害物质进行限制,因此,急需对涂料工业中的重要品种---车用涂料进行有害物质限量规定。

为了进一步保护环境和人身健康,需及时对车用涂料中的有害物质限定进行改进,尤其是近年来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对甲醛、二异氰酸酯、卤代烃等有害物质提出限定要求,因此,修订强制性安全标准势在必行,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符合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在人类对环境日益关注,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强制性安全标准的更加先进可以促使企业研制新型环保型车用涂料,对于引领车用涂料技术的进步、降低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和减少对人类的危害具有重要意义,它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巨大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原厂涂料、汽车修补用涂料、零部件涂料、轨道交通涂料、其他车辆涂料(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包括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和粉末涂料等。 2、技术内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含量、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含量、卤代烃含量、总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等项目,并对每一个项目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同时对每一项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对以上所有控制项目建立并确定详细的测试方法,并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等。 3、预研情况: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了国内外车用涂料产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了分析比对,这些比对数据对标准的修订有较大参考价值。起草单位召集了涂料技术、标准、检测领域的专家,成立了标准前期研究工作组,对标准制定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和征求行业意见,搜集了车辆涂料的行业状况、产品应用情况等资料,对一些典型样品进行了有害物质、质量性能的测试,获得了一些有代表性数据。起草单位在参考国外有关法规、产品认证的要求、国内主要企业的控制项目和指标的基础上,结合通过试验获取的一些数据,初步完成了该标准草案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