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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标准》由 46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委托TC79SC8(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线电业务保护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453-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2-12
申报日期
2019-03-25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0-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07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0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线电业务保护分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000-6-4:2018。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发射标准。

目的意义

在工业电磁污染避无可避的大环境下,尤其是部分工业地点的电磁现象比其他设施出现得更为严重时,如何在保证工业设备或装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其所带来的危害,是我们至今仍在不断深入研究的课题。

本标准的发布可以对工业环境中设备运行频段范围在9Hz~400GHz的无线电接收提供足够的保护,涉及工业、大功率的科学和医疗设备等,有助于提高工业生产制造的效率,、降低运行维护成本,从而提升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量。

本标准中的要求对于保护无线电业务十分必要,并具有很强的科学合理性,紧抓当前电磁兼容领域制造业的步伐,结合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工业环境下电磁兼容的系列问题。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的发射要求适用于工业环境下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包括户内和户外场所,适用频率为9Hz~400GHz。在本标准中为了测试的目的,并未包含所有的骚扰现象,只考虑了此标准覆盖的相关设备,并对所考虑的每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本标准主要补充了各类端口的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测试要求,对直流电源端口给出建议限值,分析简单辐射的理论与基本模型的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