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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呼吸防护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由 TC112(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3M中国有限公司麦斯达夫标准化事务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712-T-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申报日期
2019-0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2-2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3-1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3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13.340.30 呼吸保护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2018年6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2017年,全国报告新增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和职业性化学中毒共计23811例,占职业病新发病例总数的89.6%。

由此可见,呼吸防护依然是我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中的重点。

我国个体呼吸防护用品技术标准已基本形成体系,种类较齐全。

但要形成对劳动者有效的呼吸防护保障,不仅要依靠符合标准的呼吸防护产品,更需要依靠科学的选择程序,有效的使用方法以及合理的产品维护。

GB/T 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自颁布实施以来,为广大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者以及劳动者提供了对呼吸防护产品选用和维护的科学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之初,参考了当时的国外同类标准,并兼顾了当时我国技术标准和国内产品应用的特点和发展趋向。

经过十几年的应用和发展,我国的呼吸防护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都有了显著的提升,同时,国际标准也在不断修订和更新。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呼吸防护用品选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建议对现有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预防作业场所缺氧和空气污染物等对人体的危害所使用的呼吸防护用品,不适用于水下作业、航空及医疗救护用呼吸设备。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呼吸防护用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的方法,以及呼吸保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