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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卫生杀虫剂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 驱避剂》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扬州大学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808-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4-01
申报日期
2018-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2-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3-12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驱避剂是一类对吸血昆虫有驱避作用的化学合成物或天然植物提取物,使用时直接喷洒或涂抹在人体裸露的皮肤或衣袜上,可以有效地防止蚊、蠓、蚋等吸血昆虫的叮咬。

吸血昆虫除了通过叮咬骚扰人、畜外,危害更大的是能够传播疟多种疾病,使用驱避剂是预防这些虫媒病发生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一些虫媒病发生区或人员稀少的草原、林区、油田等,驱避剂的使用更为重要,因此,研究和开发高效、广谱驱避剂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对驱避剂进行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是开发、筛选和评估驱避剂的必要步骤;规范驱避剂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方法,可以正确引导和促进我国驱避剂的研究和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现场评价驱避剂药效的国家标准,各地甚至各单位的试验方法、用药剂量、施药部位各不相同,同一种驱避剂测得的结果也就不一样,试验数据无法互相参考,因此,急需要制定和发布驱避剂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的标准方法,提供给驱避剂研发单位、效果评价单位使用,以促进驱避剂的研发速度,提高驱避剂的研发水平,准确掌握已有驱避剂的现场应用效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蚊虫驱避剂的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方法,其他吸血双翅目昆虫驱避剂的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也可以采用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蚊虫和其他吸血双翅目昆虫驱避剂现场药效测定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