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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空气消毒剂通用卫生要求》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1340-Q-361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申报日期
2018-12-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3-11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4-1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8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80 消毒和灭菌
提出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为规定用于以杀灭空气中微生物为目的,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室内空气消毒剂,保证空气消毒剂的杀灭效果和安全性,规范统一标准。

规定了用于室内空气消毒的常用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说明书和注意事项。

适用于以杀灭空气中微生物为目的,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室内空气消毒剂。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消毒企业的行为、稳定产品质量,更有利于市场监管。

目前空气消毒剂实验室评价中和剂鉴定试验是参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的中和剂鉴定试验进行,而实际上该方法不适用于空气消毒剂的中和剂评价,本标准附录中首次以公开发布的文本形式编写了空气消毒剂中和剂鉴定试验方法,本标准的发布,有助于实验室人员评价方法的准确性,保证试验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室内空气消毒的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说明书和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以杀灭空气中微生物为主要目的,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室内空气消毒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