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人-系统交互工效学 电子视觉显示工效学要求及测评》由 TC7(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能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491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18-09-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4-01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4-18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80 人类工效学
归口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9241-303:2011。

采标中文名称:人-系统交互工效学 第303部分:电子视觉显示器要求。

目的意义

随着信息显示技术广泛普及,人们接触显示屏的机会日益增多,全世界每天观看电视的人数已近 8 亿人次,而在工作中使用视觉显示终端超过平均每天 3千万人次。

视觉显示终端对使用者健康的影响已被公认。

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水平日益提高。

在此基础上,人们对产品的人类工效学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电子视觉显示终端是建立在人类的视觉功能基础上的最重要的人-机界面。

在显示技术和行业中,由于电子显示技术的快速发展,厂家只重视显示技术的光电性能、节能、环保等显示功能性的研究,缺乏对显示技术与人的使用安全、健康影响的研究,尚未形成科学合理、可实施的人类工效学设计要求,使企业在显示技术与产品设计生产阶段,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而由于缺乏显示器工效学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造成目前我国市场上无法对显示器是否符合人眼视觉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判断。

因此,非常有必要研究建立电子视觉显示终端的工效学设计要求,能够在显示技术与产品的设计阶段为设计者提出工效学要求和参考依据,保障显示器使用者健康,提高显示器的可用性水平,缩短设计周期,提高用户接受度,增强产品竞争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提出了电子视频显示器的图像质量要求和指导方针。这些要求和准则均以通用(独立的技术、任务和环境)性能规范和建议的形式提出,旨在为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的用户提供有效且舒适的观测条件。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电子视觉显示器的人类工效学指导性原则、具体的要求项目和建议及符合性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