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城市轨道交通标志》由 TC290(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 、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金马运营分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杭州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磁浮交通有限公司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等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30 道路设备和装置 |
GB/T 18574-2008和GB 5845.5-86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需要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充分考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及发展情况,充分考虑近年来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标志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标志发展现状及其相关标准进行系统研究与分析,重新界定城市轨道交通标志的类别及其内容,明确相关需求因素、设计理念和设计参数,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标志的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
通过对原标准进行系统性地全面修订,有利于提升标志的使用者对城市轨道交通标志进行有效的识别,便于广大乘客顺利出行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有利于提升城市轨道交通标志系统的设计水平、设置功效、识别效率、品牌形象和服务品质;有利于城市轨道交通标志设计体系的日臻完善。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标志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以及维修养护、改造与更新。 主要技术内容是对城市轨道交通标志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安全标志、识别标志、导向标志、位置标志、综合信息标志、无障碍标志、车辆标志、设备标志、设施标志和运维标志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与GB/T 18574—2008和GB 5845.5-86相比,除结构性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调整修改了安全标志; b)增加了识别标志,对用于公众识别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和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统一代表性标志进行了规定; c)增加了车辆标志,对用于轨道交通车辆的内部标志和外部标志进行了规定; d)增加了设备标志,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设备标志进行了规定; e)增加了设施标志,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施标志进行了规定; f)增加了运维标志,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维护使用的标志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