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 (可供认证用)》由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全部代替 GB 3883.10-1985
被 GB/T 3883.10-2007 GB/T 3883.10-2007 全部代替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745-2-14:1984。
采标中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