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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由46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委托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武汉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忙安石王志俭

目录

标准状态

代替了以下标准

GB 9706.7-1994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超声治疗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当前标准

GB 9706.7-2008 废止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被以下标准替代

GB 9706.205-2020 (全部代替)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 9706.7-2008
发布日期
2008-03-24
实施日期
2009-01-01
废止日期
2023-05-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9706.7-1994
标准类别
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6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60 治疗设备
归口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5:2000。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忙安石
王志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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