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 钉钉机的专用要求》由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刘江 、李邦协 。
全部代替 GB 3883.16-1993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745-2-16:2008。
采标中文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 钉钉机的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