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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390-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申报日期
2018-07-1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8-13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交通事故中九成以上为驾驶员主观操作造成,其中驾驶员疲劳驾驶、接打电话、抽烟等行为成为造成驾驶员主观操作事故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由于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最终造成群死群伤事件,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其自身、乘客及行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驾驶员注意力监测及提醒系统通过实时监测驾驶员驾驶行为及车辆运行状态,在驾驶员出现疲劳、注意力分散或其他与驾驶任务无关的行为时通过声学、光学等方式及时提醒驾驶员,有效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提升驾驶安全性。

通过制定标准对系统的功能及评价方法进行描述,保障系统在实现该功能的同时减低误报率提升提醒准确度,增加系统可靠性,有利于系统的广泛应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有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的M和N类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