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煤炭质量分级 第3部分:发热量》由 TC42(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2SC2(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质与资源评价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73.040 煤 |
动力用煤又称燃料用煤,主要通过燃烧获取其热值(发热量),发热量是动力煤贸易的重要定价指标。
《煤炭质量分级 第3部分:发热量》 标准是煤炭领域的基础标准,在煤炭地质勘探、煤质评价及煤炭利用都有广泛的应用,该分级标准对于如何更加科学评价煤炭资源的发热量,并且合理利用煤炭资源等都有重要指导意义。
本标准标龄已近10年,随着我国西部地区煤炭资源的大量开发利用,动力煤供应格局较10年前发生较大变化,因煤炭市场的供需变化以及不同热值煤分质利用技术的进步,在发热量分级判定中,易产生争议,在煤炭地质勘探及质量监督过程中,易出现分歧。
根据标准的实际利用,需对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及明确。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依据我国煤炭资源特点及煤炭加工利用环节对原料煤质量要求,科学划分煤炭发热量的分级范围,用以指导煤炭开发和后续的加工利用。
本部分规定了煤炭按干燥基高位发热量(Qgr,d)范围分级及其命名。 本部分适用于煤炭资源勘查和煤炭生产、加工利用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