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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动客车顶部接触式充电系统 第2部分:充电连接装置》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382-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0-24
申报日期
2018-06-06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8-13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99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43.040.99 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电动客车具有车辆质量大、车载电量多的特点,车辆具有较高的平台电压和较大的电池容量,需求的充电功率较大,若具备适当的供电系统及装置,也能够实现高电压大电流的高功率充电,因此,现有主要适用于轻型车辆的GB/T 20234等充电标准无法满足电动客车的使用需求。

另外,电动客车尤其是电动公交车和固定线路运行的电动客车,可以利用场站和临时站点进行电能补充,而现有充电需要人工操作充电,给运营车辆带来不便,因此,可以借鉴超级电容电动汽车已有经验采用顶部接触式自动充电方式。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充电设施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多次下达发展指南和规划,因此,应建立相适应的电动汽车充电国家标准,以支撑产业发展。

另外,由于电动汽车充电涉及汽车和充电设施两个行业,有必要制定国家标准,促进协调并同步推进充电技术规范工作。

2014年以来,来自中国的电动公交运营系统先后在保加利亚、以色列、塞尔维亚、奥地利、白俄罗斯等国实现了示范运营。

2010版的汽车行业标准《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供电系统》还被以色列国家标准委员会采用,作为以色列国家标准于2014年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国电动汽车行业第一个被发达国家采用的行业标准,引领了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了产业走出去,践行了“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分为两个部分,按照工信部、能源局、国标委和发改委的协调结果,中编办确定的技术领域分工,第1部分为充电控制电路和通信要求,由充电设施归口并组织申报;第2部分为充电连接装置,由汽车归口并组织申报。 此项目为第2部分。本部分规定了电动客车顶部接触式充电连接装置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连接装置的功能定义、型式结构、参数和尺寸。本部分适用于充电直流电压不超过1500 V、充电额定电流不超过1000 A的电动客车顶部接触式充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