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移动实验室 第一部分:通则》由 TC509(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236-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申报日期
2018-05-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归口单位
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移动实验室作为固定实验室的重要延伸,由于其便捷、快速、可移动等特点,已经应用于政府监管、市场抽查、应急处理和日常公共服务等环节,在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移动实验室基础性管理要求,国家标准GB/T 29479-2012《移动实验室通用要求》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移动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加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进一步促进我国移动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但由于以下原因,需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1、 该标准所引用的ISO 1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即将完成修订工作,GB/T 31017-2014《移动实验室 术语》业已发布,参考标准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也即将发布FDIS稿,故该标准相关术语、要求需要进行相应修订; 2、 随着移动实验室产业的快速发展,原标准中对于产品设计、生产、交付、试运行等产品认证环节要求略显滞后,需要补充相关认证内容,提供移动实验室认证评审具备的依据; 3、 国家推荐性标准《移动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目前正处于报审阶段,该标准着重于移动实验室能力及管理体系要求,考虑到本标准也对移动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了部分描述,为解决两个标准的一致性衔接问题,需对本标准管理体系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整。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移动实验室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移动特性要求、结构与设计要求和制造与交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移动实验室的设计、制造、交验、使用、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