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由 TC179(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79SC4(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山西省公安厅科技处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276-T-31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7-12
申报日期
2018-05-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纤维、玻璃、油脂、金属、泥土、爆炸残留物、易燃液体残留物、射击残留物涂料及橡胶和塑料等物证是微量物证中常见的检材。

在爆炸、纵火、涉枪、凶杀、盗窃及交通事故案件中经常遇到。

特别是随着微量物证在案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强,各类微量物证在案件侦破和诉讼过程中越来越被重视。

但是,全国不同的省份或部门对案件现场微量物证的提取方法不尽相同,由于缺乏标准方法的依据,往往随意提取,包装也有不恰当的地方,使本来有用的物证失去了物证的价值。

因此,制定常见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标准《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规范和指导现场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送检,对提高微量物证的证据价值是非常必要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玻璃、油脂、金属、泥土、爆炸残留物、易燃液体残留物、射击残留物涂料及橡胶和塑料等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为案事件现场提取不同种类微量物证提供技术依据。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涉枪、涉车案件微量物证检验及溯源关键技术研究》 2007BAK26B01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爆炸残留物检验新技术及快速检验设备研制》2012BAK02B04-3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法庭地质学的区域环境推断与物证溯源技术研究》2017YFC0803803

行地标转化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902-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纤维 GA/T 903-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玻璃 GA/T 904-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油脂 GA/T 905-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金属 GA/T 906-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泥土 GA/T 907-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爆炸残留物 GA/T 908-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易燃液体残留物 GA/T 909-2010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仪检验射击残留物 GA/T 957-2011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涂料 GA/T 958-2011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橡胶和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