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常见毒品的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第9部分:艾司唑仑》由 TC179(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79SC1(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艾司唑仑具有较强的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焦虑和较弱的中枢性骨骼肌松驰作用。
作为国家严格管控的精神及麻醉药品,近年来却有流行泛滥趋势。
为了更好的对艾司唑仑实施管控,其规范化、标准化的实验室检验鉴定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自2013年3月发布并实施以来,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常见毒品的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第9部分:艾司唑仑》在全国公安机关实际毒品案件鉴定过程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其稳定性、成熟度均得到应用者的好评。
为了进一步加快跟进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适应毒品案件形势的变化,扩大培训范围并指导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开展相关案件的检验,实现全国范围内相关毒品案件的规范化鉴定,同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改使其适用于卫生、医疗等各行业,拟建立艾司唑仑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国家标准。
使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毒品案件以及医疗卫生等行业实验室中艾司唑仑的定性定量检验鉴定。 主要技术内容: 该标准建立了艾司唑仑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定性分析方法和气相色谱(GC)定量分析方法,使用范围是针对样品中艾司唑仑的定性定量检验鉴定。样品经提取后,用GC-MS方法进行分析,根据保留时间、特征离子对和相对丰度作为定性判断依据;定量分析时采用气相色谱外标法。
GA/T 1008.9-2013 常见毒品的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第9部分:艾司唑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