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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废塑料回收技术规范》由 TC415(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239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08-08
申报日期
2018-05-08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1-18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塑料行业的蓬勃发展,目前我国已成第一大塑料制品过和消费国。

塑料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塑料在四大工业材料(水泥、木材、钢铁、塑料)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

塑料在国内消费仍然呈现上涨趋势,2015年塑料制品产量达7560.82万吨,同比增长0.95%,国内五大通用合成树脂表观消费量为7005万吨,工程塑料类约为500万吨。

随着塑料消费量的日益增长,废弃塑料也不断增多,大量废塑料亟待处理。

作为可塑性的高分子材料,废塑料的再生利用,对于缓解石油资源危机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国内塑料再生利用量约为2735万吨,国内废塑料回收量约为1800万吨,同比下降10%。

目前,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规模较大,但整体质量水平较低,回收利用企业多是中小型企业,家庭作坊式的个体户也占有一定比例,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条件有限,环保设备和措施没有保障,加之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的约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产生了阻碍。

我国禁止进口洋垃圾政策出台后,给废塑料回收产业带来了机遇,需要抓住机会,规范行业发展,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

目前废塑料回收工作亟需规范和指导,制定废塑料回收、贮存及运输过程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规定,是废塑料回收、储运工作的当务之急。

特制定本标准,以期提高废塑料回收、储运环节的管理水平,减少回收利用过程中二次污染。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废塑料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回收要求、贮存要求、运输要求、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塑料回收、贮存及运输的全过程,并可用于国内废塑料回收、贮存及运输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不包括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 2016YFF0201600 典型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