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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由 TC425(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北京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4482-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2-29
申报日期
2018-04-17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8-08-1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02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020 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宇航技术及其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航天器和运载火箭等所构成的航天系统是庞大而复杂的,从全系统、分系统、设备、部件、组件到零件,其接口众多,关系紧密。

系统所有组成部分在执行任务时,一方面会遇到系统本身形成的电磁环境影响,另一方面会遇到各种人为干扰及自然干扰(大气雷电、静电、宇宙电磁干扰等)的影响,通过设计保证全系统能够在自身和外界复杂的电磁环境中安全正常工作,就是航天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设计。

因此,正确合理的提出航天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是保证运载火箭和航天器在系统内和系统间均兼容,成功完成任务的必要条件。

随着我国载人空间站工程、北斗导航卫星空间组网、深空探测从月球向火星进发,以及新一代运载火箭系统的研制,需要对航天电磁载荷在复杂电磁环境中的电磁环境效应进行全寿命周期的评估和验证,迫切需要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指导和支撑。

制定《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国家标准,从顶层规范航天器、运载火箭电磁兼容性分析设计和试验,形成科学的航天电磁兼容体系架构,形成更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与时俱进和接轨国际、同时具有中国航天特点的系统级电磁兼容要求标准,能够有效的规范航天系统的电磁兼容设计和验证,规范和指导新一代运载火箭和航天器系统研制,确保型号研制任务成功。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级EMC要求、分系统和设备EMC要求以及试验要求。 系统级要求包括EMI风险与安全裕度、系统内EMC、外部电磁环境、雷电、电磁脉冲(EMP)、静电荷和冲放电控制、磁场环境、电磁辐射危害(EMRADHAZ)、接地和搭接、线缆和布线等内容。 分系统和设备EMC要求主要包括电源线传导发射、电缆束传导发射、天线端子传导发射、电源线尖峰信号(时域)传导发射、电源线传导敏感度、电源线尖峰信号传导敏感度、天线端子互调传导敏感度、电缆束注入传导敏感度、电缆束注入脉冲激励传导敏感度、电缆和电源线阻尼正弦瞬态传导敏感度、壳体(结构)电流传导敏感度、地平面注入传导敏感度、电源线开关瞬态敏感度(时域)、磁场辐射发射、电场辐射发射、天线谐波和乱真输出辐射发射、磁场辐射敏感度、电场辐射敏感度、ESD敏感度等。 试验和评估要求包括运载火箭系统级散态电磁兼容试验、总装状态电磁兼容试验,航天器系统内和系统间电磁兼容性试验的要求。 《航天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国家标准适用于航天器、运载火箭及其地面设备的研制、生产和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