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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由 TC252(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83137-T-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11-09
申报日期
2018-04-03
公示开始日期
2018-09-21
公示截止日期
2018-10-0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59.140.30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59.140 皮革技术
59.140.30 皮革和裘皮
归口单位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7072-1:2011。

采标中文名称:皮革-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目的意义

我国是皮革及其制品生产、出口大国,传统的鞣制工艺以及加工过程使用的鞣剂、染料、助剂和颜料等,都可能会使皮革及其制品中含有一定量的重金属元素。

其中砷、镉、铬、汞、铅、锑、硒和镍等重金属可通过汗液的浸渍经皮肤侵入人体,将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世界各国对皮革制品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严格控制,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指令,这也很大程度上对我国皮革及其制品的出口形成“技术壁垒”。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皮革和毛皮中重金属含量的测试方法标准GB/T 22930-2008,但是包含的金属种类明显少于国际标准ISO 17072,而这些金属在实际的产品检测中仍有检测的必要,为优化标准技术内容,与国际标准内容保持一致,需要对此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适用于各类皮革、毛皮产品及其制品。 主要技术内容:原理、试剂、仪器和材料、取样和试样制备、程序和结果的计算与表示。 主要方法:剪碎的皮革试样使用酸性人造汗液,在37℃±2℃条件下萃取4h±5min。萃取液经过滤、酸化后使用ICP,SFA或者AAS分析。